消防排煙風機耐高溫試驗方法 GA 211-2009本標準規定了機號不大于NO.18的軸流式(與之相應的離心式)消防排煙風機在試驗室進行耐高溫試驗的試驗裝置、風機安裝、試驗方法、判定準則和試驗報告燈;機號大于NO.18的軸流式(與之相應的離心式)消防排煙風機采用電加熱試驗裝載只進行耐高溫試驗,不測高溫狀態下的空氣動力性能,僅測量風機常溫下的空氣動力性能。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、人防工程等建筑物、隧道、地鐵內安裝的消防排煙風機的耐高溫性能測試。